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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先生


融资租赁从业人员必读(仅供参考)

融资租赁,顾名思义融资性质的租赁,又称为财务租赁(Financial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一种区别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经营性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定向出卖人购买设备然后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一种商业行为。融资租赁起源于美国,中国虽然在80年代从日本引进了融资租赁这一概念,但发展缓慢,直到20世纪初才得到快速发展,近几年融资租赁公司在中国也是雨后春笋般的出现。由于融资租赁这一概念还未在中国得到普遍共识,很多人很少了解或者根本不了解,再加上国家一些相关政策不完善,这就造成了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发展尚处于一个较低水平,市场渗透率很低,从业人员较少,产业规模小。但也正因为如此,伴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快车,融资租赁在中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虽然目前经济不景气对融资租赁行业产生一定的冲击,但相信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融资租赁的前景会更加美好,这从今年新成立很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可见一斑。


在中国融资租赁公司被分为三类:一是银行系的金融租赁公司,二是厂商系的租赁公司,三是独立的租赁公司。第一类的控股股东通常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背景且实力雄厚,注册资金几十亿计,如国银租赁,工银租赁等,这类公司的批准和监管机构为银监会,被视为金融性质的公司,在业务范围,财务杠杆,税收政策等方面比另两类都有很大优势。第二类租赁公司的控股股东通常为大型的设备制造商,在促进产品销售的同时增加金融板块的业务以达到提的目的,如日立租赁,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等。第三类租赁公司的控股股东通常为一般性质的企业和社会独立的投资机构。后两类可归为一类,原因在于它们的批准和监管机构为商务部和商务厅,公司性质属于一般商务企业,注册资金通常为1-5亿,实力较弱,因此在业务经营范围,国家政策等方面都没特别优势。显而易见,金融租赁公司是这几类中优势为明显的,业务开展有很大优势,资金来源有保证,因此市场占有率高,目前占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比例很少的二十家左右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总额占整个行业的大半。而第二类因为有销售渠道的支持,并且结合售后服务,零配件等专业优势,所以客户来源和业务开展有一定保障,但此类租赁公司劣势在于对客户资信要求较高,资金来源受限,对经销商的商务条件也较苛刻。第三类的独立租赁公司则没有前二者的那种明显优势,业务开展的难度也高,但它也有它自身的优势,因为规模较小,所以经营管理上比较灵活多样,所谓“船小好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