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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新天津公司注册流程、天津注册公司新政策、天津滨海新区、自贸区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一、有限公司设立需要提交的材料资料

1.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人股东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

4.马经理提供较新材料 电话咨询网上搜索天津勤天财务

5.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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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去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

(一)拟订注册公司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1.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例如:天津(行政区划)+勤天(字号)财务信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天津+字行业特点+有限公司

公司组织形式:如“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网上搜索“公司起名规则天津注册公司起名参考”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去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A.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B.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C.指定(委托)书。代理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D.公司备选名称,多写几个;带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投资比例(股东可为一人也可为二人或以上)


三、公司名称被工商机关核准后,到天津滨海新区,自贸区申请注册地址

四、填写注册文件,包括:股东会(股东)决议(决定)、公司章程(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等。提供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身份证复印件(要清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


五、到工商局申请执照。申请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六、带所有证件的正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到银行开立公司的基本账户。(一周左右时间)


七、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会本的复印件到税务机关备案


八、拍实际经营地址的电子文件及所有证件的电子文件报送地税局。

至此公司注册工作结束,开始每月的15日前报税

九、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及纳税帐户

十、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 (10.1)、购买税务软件,

(10.2)、购买台式电脑、针式打印机、扫描仪、保险柜等

十一、公司注册完成后,财务会计记账报税

按月记账,按月向国税、地税报送纳税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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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办公地址:

1.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明珠花园

2. 天津自贸实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2栋-1003。

公司名称:1天津勤天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天津勤企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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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投资政策摘录如下:

文章内容来源 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网站


天津勤企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整理


细则三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依据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在中心商务区注册经营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大型贸易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会展公司以及其他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认定的商贸服务类机构。

第三条申报政策扶持的企业应在中心商务区注册且经营期满一年。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扶持标准

第四条大型商业零售企业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面积2000平米以上;

3.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2.用房补贴。对其购建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每月120元的标准,给予较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

第五条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品牌所有者采取授权特许或直营方式在中心商务区设立的品牌旗舰店、专卖店;

3.所经销(代理)品牌应为经国际专业评估咨询机构认定的国际知名品牌。

(二)扶持标准:

1.一次性资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2.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3.用房补贴。对其购建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较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以上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条高级酒店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于家堡、响螺湾范围内投资并开工建设的相当于三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或通过改造、扩建达到国家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酒店。

(二)扶持标准:

1.一次性资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高级酒店,相当于5星级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相当于4星级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相当于3星级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2.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酒店,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第七条大型贸易企业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型贸易企业,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2.用房补贴。对其购建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较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以上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第八条电子商务企业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加入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跨境零售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

(二)扶持标准:

1.认定奖励。获得电子商务基地等产业集群类试点、示范类项目,并验收通过或正式命名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获得电子商务试点、示范企业及单一项目,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2.一次性资金补助。企业通过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加入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实现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000万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加入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跨境零售实现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加入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跨境零售实现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4.用房补贴。对其购建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较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以上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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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投资政策摘录如下:

文章内容来源 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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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六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依据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在中心商务区注册经营的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公共服务平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认定的文化创意类机构。

第三条申报政策扶持的企业应在中心商务区注册且经营期满一年。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扶持标准

第四条文化创意企业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艺演出、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文化软件、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广告传媒、数字出版、设计创意、教育培训、旅游文化、体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工艺美术类等文化创意企业;

2.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50万以上。

(二)扶持标准:

1.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在中心商务区申报的、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电影、电视剧和电视栏目,在中心商务区取景拍摄,反映商务区正面形象的,若在央视各频道黄金时段播出,每集奖励2万元,每部较高不超过100万元;在省级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奖励1万元,每部较高不超过30万元;在全国院线上映,放映所属权限区域内的首轮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奖励出品方200万元,被奖励主体需为第一出品方。在国内获及行业类重大奖项的,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给予万元的奖励;在国际上获得权威大奖的,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给予万元的奖励。

2.财政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根据企业对中心商务区的实际贡献程度,给予一定财政扶持。

3.用房补贴。对其购建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租赁自用经营或办公用房的,按较高每平米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较长24个月租房补贴,扶持比例不超过合同房租价格的70%。以上扶持总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条文化创意公共服务平台

(一)认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包括培训、设备租赁、交易、展示、技术开发及试验、投融资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能够有效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4.拥有3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经营设施;

5.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在6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和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6.拥有10名以上固定人员,拥有中级职称以上或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工作人不少于20%。